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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业动态

中央编办等五部门联合印发《关于做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编制保障工作的通知》_1

发布日期:2023/12/16 来源: [db:来源] 阅读量(43


针对乡村医生队伍建设问题,中央编办、国家卫生健康委、教育部、财政部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日前共同发布了《关于做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编制保障工作的通知》。乡村医生是我国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底,党中央对乡村医生队伍建设高度重视。通知旨在引导和鼓励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加入乡村医生队伍,促进大学生就业。

通知规定,为保障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编制工作,各地应根据相关要求,通过公开招聘方式择优聘用2023届高校毕业生和自2020年新冠疫情以来通过“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免试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政策”进入村卫生室工作的大学生。这些专业人才可参与乡镇卫生院工作或在村卫生室工作,并获得事业编制保障。

为加强编制引导和保障作用,提高工作效率,根据相关通知要求,县级卫生健康部门负责协调县内大学生乡村医生编制,重点关注偏远乡镇村卫生室的需求。省级机构编制部门将与卫生健康、财政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合作,协调县域间的编制规划,优先满足偏远和经济欠发达市县的需求。对于按专项计划招录且实际到岗的大学生乡村医生所需编制,优先在乡镇卫生院现有事业编制内进行调剂安排。若无法解决问题,将专门核增事业编制,确保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编制实行专编专用、专门管理。被聘用大学生乡村医生编制及人事关系归乡镇卫生院管理,工作岗位在村卫生室,明确在村卫生室工作的*低年限。被聘用大学生乡村医生调动或解除聘用合同所空余的编制,将定向用于后续年度大学生乡村医生招聘工作。乡镇卫生院应当担负起被聘用大学生乡村医生日常管理责任。

通知要求机构编制部门建立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编制台账,实行实名制管理,防止编制被挪用、占用、冒用或变相使用。严格禁止利用专项核增编制机会获得私利,禁止通过各种方式增加村卫生室、乡村医生岗位的数量,禁止解除合格乡村医生的聘用。一旦发现有违规行为,将依法追究用人单位、管理部门及有关负责人的责任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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