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修订后的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》印发

发布日期:2023/12/05 来源: [db:来源] 阅读量(36


据新华社北京11月24日电,*近,中央组织部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正式发布了修订版的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》。该规定旨在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纪律建设和行为规范,确保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履职,并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的种类和适用、处分程序、处分权限、复核和申诉等方面作出了细致规定。

该规定明确指出,管理人员适用政务处分法规定的六种处分,包括警告、记过、记大过、降级、撤职和开除。而对于其他人员,仍适用规定执行四种处分种类,包括警告、记过、降低岗位等级和开除。

根据该规定,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违反政治纪律、组织人事纪律、工作纪律、廉洁从业纪律、财经纪律、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等方面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将给予相应的处分,并明确了适用的处分种类。

该规定还规范了处分的权限和程序,以保证处分工作的规范和有序。为保障受处分人员的合法权益,该规定还专门规定了复核和申诉的具体救济措施。

规定强调,处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措施**与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性质、情节和危害程度相适应。处分措施应当有事实依据、证据确凿、定性准确、处理得当、程序合法、手续完备。规定还明确教育、科研、文化、医疗卫生、体育等部门可以结合其自身实际情况,与中央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联合制定具体的处分措施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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