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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日期:2023/12/06 来源: [db:来源] 阅读量(36)
公示开始!教育部计划同意设立1所新高校,4所高校更名。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》、《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》、《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》等相关规定以及第八届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考察评议结果,经过教育部党组会议审议,教育部拟同意以下设置和更名: 公示时间为2023年11月20日至11月24日。如果对设置或更名存在异议,请署名并致函教育部反映。 通信地址:北京市西城区大木仓胡同37号,教育部发展规划司,邮编:100816 传真:010-66020442 电子邮箱:ghsszc@moe.edu.cn (央视记者高晨源报道)